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以建设单位为首的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施工现场以预防高处坠落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质监总站《关于发布<2023 年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 (2023)16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 (2023)17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第一阶段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从3月中旬起至5月底组织实施。
二、督查范围
本市16个地区以及自贸和临港2个特定地区,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对各地区的工地进行抽取并实施监督检查。
三、督查重点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项目自查、企业复查,督查重点事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落实
对专项施工方案管理的情况,包括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等事项;实施现场安全管理的情况,包括交底、验收、检查、整改及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履职等事项。
2、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的推进落实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设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421号)文件的宣贯推进、建立预防高坠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参建单位履行预防高坠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关于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738号)文件的宣贯推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落实情况;临边洞口防护及安全标志设置;钢结构安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及模板支撑体系按方案施工及验收;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的维护等五条整治重点的落实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关键节点的安全管控
建筑起重机械在安拆过程、使用过程和极端天气等关键节点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并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开展监督抽检。
4、脚手架及其构件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抽检
监督检查钢管扣件脚手架、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及其构件在进场前、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的全过程管控情况,同时对其开展监督抽检。
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实施监督抽检。
结合年度督查工作,将对各地区监督机构在实施日常对工地安全生产状况、对参建各方安全行为方面的监管情况开展相应检查工作。
四、督查处置
对在监督抽检中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将要求有关使用单位暂缓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用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处置,同时将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规及隐患问题突出的工地,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并予以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廉政要求
督查组将严格执行总站廉政纪律相关要求,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向参建各方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反馈表》,加强纪律约束和社会监督。
附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事项清单》
来源/安全管理科
编辑/刘辉
安质监党建编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