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建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建规范联〔202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建设工程风险保障机制,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4年2月26日